滥用职权罪概念
滥用职权罪(刑法第397条第1款),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滥用职权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财产。
(二)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是指不法行使职务上的权限的行为,即就形式上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般职务权限的事项,以不当目的或者以不法方法,实施违反职务行为宗旨的活动。首先,滥用职权应是滥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一般职务权限,如果行为人实施的行为与其一般的职务权限没有任何关系,则不展于滥用职权。其次,行为人或者是以不当目的实施职务行为或者是以不法方法实施职务行为;在出于不当目的实施职务行为的情况下,即使从行为的方法上看没有超越职权,也属于滥用职权。最后,滥用职权的行为违反了职务行为的宗旨,或者说与其职务行为的宗旨相悖。滥用职权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超越职权,擅自决定或处理没有具体决定、处理权限的事项;二是玩弄职权,随心所欲地对事项作出决定或者处理;三是故意不履行应当履行的职责,或者说任意放弃职责;四是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不正确地履行职责。
滥用职权的行为,必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结果时,才构成犯罪。所谓重大损失,是指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的重大物质性损失和非物质性损失。物质性损失一般是指人身伤亡和公私财物的重大损失,是确认滥用职权犯罪行为的重要依据;非物质性损失是指严重损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声誉等。认定是否重大损失,应根据司法实践和有关规定,对所造成的物质性和非物质性损失的实际情况,并按直接责任人员的职权范围全面分析,以确定应承担责任的大小。
根据l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3)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
(4)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5)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6)徇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滥用职权行为与造成的重大损失结果之间,必须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滥用职权行为与造成的严重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错综复杂,有直接原因,也有间接原因;有主要原因,也有次要原因;有领导者的责任,也有直接责任人员的过失行为。构成本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则是指滥用职权行为与造成的严重危害结果之间有必然因果联系的行为。否则,一般不构成滥用职权罪,而是属于一般工作上的错误问题的,应由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和各级司法机关,因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中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滥用职权的行为会发生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从司法实践来看,对危害结果持间接故意的情况比较多见。至于行为人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滥用职权,还是为了他人利益滥用职权,则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标签: 滥用职权罪 构成要件 表现形式 逾越职权刑罚种类滥用职权罪概念滥用职权罪(刑法第397条第1款),是指国家机关工作...
刑罚种类妨害公务罪概念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
刑罚种类侮辱罪概念侮辱罪(刑法第246条),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
刑罚种类袭警罪概念袭警罪(刑法第277条)是指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
刑罚种类什么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隐藏犯罪所得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掩饰隐瞒犯罪...
一、中国有一妻多夫制吗1、没有。不实行一妻多夫制,因为根据《民法...
一、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是什么1、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
实行晚婚晚育政策在人口控制方面有三个作用:(1)缩短妇女的生育期,...
Copyright 2004-2022 fawuwang.com.cn 版权所有 邮箱:435 227 67@qq.com 备案号:琼ICP备2022009675号-26 有害信息举报